冀政转征函〔2022〕264号
滦平县人民政府:
你县2022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,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0.1650公顷(全部为林地),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。
二、你县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,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。
三、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、供地政策、用地定额依法加快供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。
四、你县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监督用地情况,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。
2022年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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冀政转征函〔2022〕264号
滦平县人民政府:
你县2022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,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0.1650公顷(全部为林地),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。
二、你县要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,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。
三、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、供地政策、用地定额依法加快供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。
四、你县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监督用地情况,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。
2022年5月18日